关于参加2009年全国大学生英语竞赛的通知
作者:教务处 时间:2018-12-19 点击数:
关于参加2009年全国大学生英语竞赛的通知
各高职班级:
为贯彻落实教育部关于英语教学改革精神,加强实用性英语教学,全面提高大学生英语综合运用能力,激发学生学习英语的积极性,经教育部有关部门同意,决定举办2009年全国大学生英语竞赛(简称NECCS),由高等学校大学外语教学指导委员会和高等学校大学外语教学研究会主办。现将具体参赛事宜通知如下:
1.竞赛程序及方式:初赛将于2009年4月12日(星期日)上午9:00—11:00在我校举行。初赛包括笔答和听力两种方式。决赛将于2009年5月10日(星期日)上午9:00—11:00举行。决赛分两种方式:一是只参加笔试,满分(含听力)为150分,二是既参加笔试又参加口试,笔试(含听力)为150分,口试为50分,满分200分。
2.奖励办法:四个奖励等级:特等奖,一等奖,二等奖和三等奖。二等奖和三等奖通过预赛产生,特等奖和一等奖通过决赛产生。获奖学生我院根据相关政策给予一定的物质奖励。
3.奖励形式:获特等奖的名单将在中国英语外语教学研究网站,英语辅导报社网站和全国主要外语报刊上宣传表彰,获特等奖的学生可参加2009年全国大学生英语竞赛全国总决赛,部分优秀选手将被选派出国参加国际大学生英语竞赛和访学活动。
4.报名时间及费用:2009年3月2日—3月3日 费用:20元∕人。
5.报名方式:采取自愿报名方式。请各班学委将参赛学生名单汇成总表(姓名、班级、性别)及报名费以班级为单位于3月3日下午4:00前交回基础部李姝老师处。
二零零九年二月一十八日
送:院领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