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院中职中药制药、药剂专业被评为省级示范专业

作者:教务处 时间:2012-09-12 点击数:

2012年5月16日,山西省教育厅对我院申报的中药制药、药剂两个专业进行了检查评估,专家组一致认为我院中药制药、药剂两个专业办学条件良好,办学特色明显、师资力量雄厚,办学效益显著,社会影响较大,示范作用较强,具有突出的骨干示范作用。根据山西省教育厅晋教职﹝2012﹞11号文件《关于公布山西省第三批中等职业学校示范专业(点)的通知》,我院中药制药、药剂两个专业被确认为省级示范专业。

示范专业建设是中等职业教育教学改革、提高教学质量和办学效益的重要内容。今后我院将充分发挥两个省级示范专业的作用,将示范专业建设中取得的成果和经验推广到其他专业领域,推动我院各中职专业的综合发展,提高我院的教学水平。

版权所有:山西药科职业学院
地址:   电话:0351-7820630  邮箱:sxykzyxyjwc@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