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药科职业学院2025年第一期

师德师风警示教育

扬师德 正师风

作者: 时间:2025-03-25 点击数:

教师是立教之本、兴教之源。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好的学校特色各不相同,但有一个共同特点,都有一支优秀教师队伍。优良的师德师风,不仅塑造着教师的职业形象,更深远影响着学生的成长轨迹。“赤诚之心、奉献之心、仁爱之心”,是做“大先生”的应有之义。今天,就让我们一起重温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师德师风的重要论述。

一、以“三个牢固树立”为纲,铸教育新辉煌

1.牢固树立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想信念:广大教师要带头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自觉增强立德树人、教书育人的荣誉感和责任感,学为人师,行为世范,做学生健康成长的指导者和引路人。

2.牢固树立终身学习理念:教师要加强学习,拓宽视野,更新知识,不断提高业务能力和教育教学质量,努力成为业务精湛、学生喜爱的高素质教师。

3.牢固树立改革创新意识:教师要踊跃投身教育创新实践,为发展具有中国特色、世界水平的现代教育作出贡献。

二、以“四有”为纲,铸教师之魂

1.有理想信念:教师要坚定共产主义信仰,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充满信心,忠诚于党和人民的教育事业,自觉将个人的教育理想与国家和民族的命运紧密相连,为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而努力奋斗。

2.有道德情操:教师应具备高尚的道德品质和良好的师德师风,以身作则,言传身教,以自己的人格魅力和道德风范影响和感染学生。要爱岗敬业、关爱学生、教书育人、为人师表,坚守高尚情操,廉洁奉公,自觉抵制各种不正之风。

3.有扎实学识:教师要有扎实的专业知识和广博的文化素养,精通所教学科的基本理论、基础知识和基本技能,了解学科的发展动态和前沿知识。能够满足学生日益增长的求知欲和多样化的学习需求。

4.有仁爱之心:教师要关爱每一个学生,尊重学生的个性差异,理解学生的情感需求,包容学生的缺点和不足,用爱去温暖学生的心灵,用爱去激发学生的学习动力和创造力。要建立平等、和谐、融洽的师生关系,做学生的良师益友,陪伴学生健康成长。

三、践行“四个引路人”职责,推动教育高质量发展

1.做学生锤炼品格的引路人:教师应言传身教,以自身诚实守信、敬业奉献、正直善良的高尚品德为学生树立榜样。助力学生塑造健全人格 ,成长为有道德、有担当的人。

2.做学生学习知识的引路人:教师要持续提升专业素养,紧跟学科前沿,将最新知识融入教学,创新教学方法激发学生学习兴趣,培养自主学习能力,帮助学生高效获取知识,为其成长发展奠定知识基础。

3.做学生创新思维的引路人:教师要营造宽松自由的课堂氛围,开展科技创新活动,锻炼学生的发散思维激发学生创新热情,培养其创新思维和创新实践能力,使学生能适应时代对创新人才的需求。

4.做学生奉献祖国的引路人:教师向学生讲述国家发展历程与伟大成就,厚植学生的爱国情怀。激发学生为国家繁荣、民族复兴贡献力量的责任感,培育学生的家国情怀与奉献精神。

四、践行“四个相统一”,推动教育事业行稳致远

1.坚持教书和育人相统一:教师既要传授知识,又要培养学生的品德和价值观,将育人贯穿于教学的全过程,实现知识传授与价值引领的有机结合。

2.坚持言传和身教相统一:教师不仅要通过言语向学生传授知识和道理,更要以自身的行为举止、道德风范为学生树立榜样,做到言行一致,以身作则。

3.坚持潜心问道和关注社会相统一:教师要专注于学术研究,追求真理,同时要关注社会现实,将学术研究与社会需求相结合,使研究成果能够服务社会、推动社会进步。

4.坚持学术自由和学术规范相统一:教师在学术研究中享有自由探索、创新的权利,但必须在学术规范的框架内进行,遵守学术道德和学术准则,确保学术研究的真实性和公正性。

五、紧握准则标尺,把准高校教师职业行为航向

《新时代高校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

1.坚定政治方向: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贯彻党的教育方针;不得在教育教学活动中及其他场合有损害党中央权威、违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言行。

2.自觉爱国守法:忠于祖国,忠于人民,恪守宪法原则,遵守法律法规,依法履行教师职责;不得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违背社会公序良俗。

3.传播优秀文化:带头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弘扬真善美,传递正能量;不得通过课堂、论坛、讲座、信息网络及其他渠道发表、转发错误观点,或编造散布虚假信息、不良信息。

4.潜心教书育人: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遵循教育规律和学生成长规律,因材施教,教学相长;不得违反教学纪律,敷衍教学,或擅自从事影响教育教学本职工作的兼职兼薪行为。

5.关心爱护学生:严慈相济,诲人不倦,真心关爱学生,严格要求学生,做学生良师益友;不得要求学生从事与教学、科研、社会服务无关的事宜。

6.坚持言行雅正:为人师表,以身作则,举止文明,作风正派,自重自爱;不得与学生发生任何不正当关系,严禁任何形式的猥亵、性骚扰行为。

7.遵守学术规范:严谨治学,力戒浮躁,潜心问道,勇于探索,坚守学术良知,反对学术不端;不得抄袭剽窃、篡改侵吞他人学术成果,或滥用学术资源和学术影响。

8.秉持公平诚信:坚持原则,处事公道,光明磊落,为人正直;不得在招生、考试、推优、保研、就业及绩效考核、岗位聘用、职称评聘、评优评奖等工作中徇私舞弊、弄虚作假。

9.坚守廉洁自律:严于律己,清廉从教;不得索要、收受学生及家长财物,不得参加由学生及家长付费的宴请、旅游、娱乐休闲等活动,或利用家长资源谋取私利。

10.积极奉献社会:履行社会责任,贡献聪明才智,树立正确义利观;不得假公济私,擅自利用学校名义或校名、校徽、专利、场所等资源谋取个人利益。


一审一教:张   爽

二审二教:武海花

三审三教:程永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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