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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评选文明班级、文明宿舍、文明学生、先进青年的通知

作者: 时间:2010-12-31 点击数:

各系,各班级、团支部:

为在全院范围内深入开展创先争优活动,引深“青年文明号”创建成果,鼓励广大同学勤奋学习、积极进取,根据学院整体工作安排和有关要求,现将评选2010—2011学年第一学期文明班级、文明宿舍、文明学生、先进青年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原则

各项奖励的评审要遵循“民主、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

二、评选范围

我校正式注册的全日制高职学生和中职学生。实习生不在此次评选范围之内。

三、评选条件

(一)文明班级评选条件

1.班级班团干部队伍执行力好,班级凝聚力、荣誉感强。全班学生奋发向上,积极进取,竞争意识强;班级成员团结友爱,互相帮助,礼貌待人,尊敬师长,有较强的团队协作精神和主人翁意识。

2.班级学习风气浓厚。无旷课、迟到、早退现象,能严格遵守晚自习纪律,任课教师反映良好。

3.班级建设有特色。教室保持整洁、安静,整体布置美观大方;班级文化园地内容健康向上,主题明确,内容新颖,特色明显,定期更换。

4.班级能积极参加学院、系部组织的各项活动,并创造性开展丰富多彩、健康有益的班级活动,为学生学习技能、发挥特长创造良好平台。

5.班级有卫生制度和良好的卫生习惯,班级清扫、保洁工作好,物品、工具摆放整齐,卫生检查优良率在95%以上。

6.班级成员无违反校规校纪行为,无受到学生处、后勤处(公寓)、保卫处和系通报批评及纪律处分。

(二)文明宿舍评选条件

1.宿舍成员团结友爱、举止文明、互相关心、共同进步、上进心强。

2.爱护公物,室内物品摆放整齐有序,无乱摆、乱放、乱拆现象。

3.宿舍环境优美、卫生清洁;宿舍成员讲究个人卫生,勤剪指甲、勤理发、勤洗澡、勤晒被褥,衣着整洁。

4.宿舍布置健康向上,体现专业性和宿舍特色,有一定的创新性,努力创造幽雅、高品位的宿舍文化氛围。

5.宿舍成员遵守作息时间,按时起床、就寝,无夜不归宿现象,全宿舍成员都能坚持出早操。

6. 宿舍成员能严格遵守公寓管理规定,服从公寓管理人员管理,无违反校规校纪行为,无受到学生处、后勤处 (公寓)、保卫处和系通报批评及纪律处分。

(三)文明学生评选条件

1.品行端正,作风正派,举止文明;尊敬师长,爱护同学;勤奋学习,刻苦钻研,生活俭朴,穿着得体;热爱集体,积极参加集体活动。

2.讲文明、讲礼貌、讲卫生、讲规范,乐于助人。

3.道德品质优良,敢于同不良倾向作斗争,见义勇为。

4.有锐意进取精神、敢于拼搏,勇于创新,有竞争意识。

5.有主人翁精神,能积极、主动地维护学院和班级荣誉。

6.凡有违反校规校纪行为或受到学生处、后勤处(公寓)、保卫处及系处分的取消评选资格。

(四)先进青年评选条件

1.先进青年在学院非党员、非团员的青年学生中评选产生。

2.先进青年须具备文明学生基本条件。

3.思想积极进取、健康向上,具有奉献精神和社会责任感。

四、评选名额

1.文明班级按系班级数的6%推荐评选;

2.文明宿舍按全校学生居住宿舍总数的3%评选;

3.文明学生按班级学生数的4%推荐评选;

4.先进青年按班级学生中非党员、非团员人数的40%评选。

五、评选流程

(一)文明班级的评选

1.提出申请。符合评选条件的班级向所在系提交“文明班级”申报材料,字数不少于2000字,格式同优秀学生材料。

2.各系召开有关会议对申报班级进行初审,确定推荐对象,并在系公示3天,公示无异议后报学生处。

3.学生处组织相关部门及人员对“文明班级”推荐对象进行检查,评比表彰。

(二)文明宿舍的评选

1.宣传发动。召开团总支、学生会及班级学生会议,安排创建工作。分班、分宿舍进行动员,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并对照文明宿舍创建要求,查问题,摆不足,初步制定创建计划。

2.组织创建。各宿舍按照文明宿舍标准,积极创建。

3.检查整改。各系对分管公寓楼内各宿舍进行一次全面检查,对不符合创建条件的宿舍,要提出具体整改措施,并由班主任负责,限期整改,达到文明宿舍标准。

4.评比表彰:各宿舍积极申报,并递交申报材料,经各公寓楼分管系审核后,确定申报宿舍名单。学生处组织相关部门及人员进行检查,评比表彰。

(三)文明学生、先进青年的评选

1.提出申请。符合评选条件的学生书面提出申请,经班主任审查后,列为文明学生或先进青年候选人。

2.民主推选。各班根据提出申请情况对候选人进行提名并在班级会议上经同学民主评议产生班级推荐名单。参加推荐人数需超过班级人数三分之二以上,赞成人数须超过参加评议人数的三分之二以上。若候选人未经民主推荐产生,一经查实立即取消评选资格。

3.各系初审。经系有关会议初审,确定系推荐名单,所确定的推荐名单须在系公示3天,广泛听取师生意见。确认无异议后报学生处。

4.评比表彰。学生处组织有关人员对各系推荐的受表彰对象进行审核,评比表彰。

5.提交有关书面材料。进入学院公示名单的学生可以先填写《山西生物应用职业技术学院优秀学生登记表》一式两份,并准备申报材料一式两份。材料要求内容真实,文字简练,字数不少于1000字,宋体小四号字体、1.5倍行距、A4纸统一打印,本人签字,班主任、系里签署推荐意见,并加盖所在系党总支公章。

6.先进青年的申请、推荐、评选程序同“文明学生”,由团支部负责推荐,各系团总支、党总支进行初审,签署推荐意见,报院团委审核,进行评比表彰。。

六、时间安排

1.学生、班级申请截止时间:2010年12月24日。

2.各系报送材料截止时间:2010年12月28日。

3.检查评比时间另行通知。

七、评选要求

1.学生处、院团委要加强对优秀学生、先进集体评选工作的组织领导,部署和负责评选工作,确保全院范围优秀学生、先进集体评选工作顺利开展。

2.各系可根据本通知精神,结合各自实际情况,制定评选工作具体办法,向学生公布,并以文本形式报学生处、团委备案。

3.学生评优表彰,是学生教育管理的重要环节,在学生中影响较大,各系、各班级要结合学生的思想实际,认真做好宣传发动工作,根据实际情况,据实评选,真正起到激励作用。

4.各类优秀学生的评选必须在综合素质测评的基础上进行。各班要在班主任的主持下及时召开班会、团支部会,严格按照有关条件进行公开、民主的评比。在评优过程中要坚持“公平公正、民主评议”原则,评选工作应严谨有序,评选过程应公开透明,评选程序应完整规范,如有弄虚作假和舞弊现象,取消相应评选资格,并对当事人及责任人进行处理。

5.评选工作要高标准、严要求,宁缺毋滥,使评出的先进集体和优秀学生真正具有先进性和代表性。

6.各组织评选部门应妥善保存评选工作相关材料,并将获得荣誉学生的相关材料归入本人档案。

学生处 院团委

二〇一〇年十二月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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