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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团员民主评议和评选表彰2012—2013学年五四红旗团支部、优秀团干、团员和青年志愿者的通知

作者: 时间:2013-04-10 点击数:

各分团委、团支部:

为更好地表彰先进,树立典型,进一步激励我院各级共青团组织和广大团员、团干部在团的建设和各项工作中再创佳绩,鼓励广大团员青年为实现“中国梦”和我院转型跨越发展贡献青春和力量,以扎实的工作业绩迎接团的十七大胜利召开。院团委决定,在“五四”期间开展团员民主评议活动。在民主评议的基础上,表彰一批先进基层团组织、优秀共青团干部、优秀共青团员和优秀青年志愿者。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

全院团支部及学院注册团员和青年志愿者。

二、 评选条件

(一)五四红旗团支部评选条件

1.坚持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化团支部思想建设。

2.支部机构健全,团支部工作有序开展,有较强的凝聚力、战斗力和创造力。

3.各项制度健全,“三会一课”制度坚持正常,支部工作有计划、有总结。

4.有较好的青年活动阵地,能经常开展有益于团员成长成才的活动,工作有特色、有成效。

5.在学院中心工作中较好地发挥了生力军作用,学年(学期)平均成绩在同年级中居前列。

6.按时完成上级团组织交办的各项工作。

(二)优秀共青团员评选条件

1.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和坚定的理想信念,坚决贯彻执行党的基本路线和各项方针、政策。

2.自觉遵守团的章程,模范履行团员的各项义务,积极参加团的活动。

3.积极参加学院精神文明建设,品德优秀。

4.勤于学习,善于创造,甘于奉献,积极发挥模范带头作用。

5.符合团员创先争优“四带头”的标准。

6.年度考试成绩排名在班内前50%且单科无不及格,综合素质排名(B项+C项)居本班前20名,无任何违纪现象。

7.按时完成团支部交代的各项工作。

(三)优秀共青团干部评选条件

1.具备优秀共青团员的条件。

2.热衷于共青团工作,开拓进取,业务能力强,作风扎实,表现突出,具有强烈的社会责任感;

3.生活习惯好,有良好的人际关系,能密切联系青年,竭诚服务青年,能发挥模范带头作用;

4.年度考试成绩均分在75分以上,综合素质排名(B项+C项)居本班前10名。

(四)优秀青年志愿者评选条件

1.坚持以服务大众为宗旨,具有强烈的公民意识、奉献精神和服务能力。

2.积极参加社会实践和各种扶贫济困、帮残助老、扶幼助弱、环境保护、社区服务等社会志愿公益活动(参照青年志愿者服务证)。

3.遵纪守法,尊敬师长,关心集体,团结同学,积极向党、团组织靠拢,无任何违纪现象。

三、评选比例

1.五四红旗团支部按中药系分团委、制药工程系分团委、药学系分团委、工商管理系分团委1至2个名额,食品工程系分团委、器械工程系分团委1个名额比例申报。

2.优秀共青团干部每个团支部1名。

3.优秀共青团员按团支部团员数8%的比例评选申报。

4.优秀青年志愿者由各分团委按年度注册青年志愿者5%申报。

四、评选办法

评选工作要严格按照自我评议—民主推荐—综合考评—集体议定—张榜公示的流程,在分团委的指导下进行。

五、工作要求

1.各分团委、团支部要广泛动员,高度重视,精心安排,严格掌握标准,严密组织实施,切实做好本次评比表彰活动。

2.坚持民主、公平、公正、公开、择优的原则。

3.严格按照评选条件和程序进行,保证质量,宁缺毋滥,坚决杜绝弄虚作假等违规违纪现象发生。

4.申报“五四红旗团支部”、“优秀共青团员”、“优秀共青团干部”和“优秀青年志愿者”的先进组织和优秀个人要填写申报表;申报“五四红旗团支部”的要准备2000字左右的事迹材料。

5.请各分团委于2013年4月12日前将评选和申报结果的纸质和电子材料报院团委。 在规定时间内不上报材料的以自动放弃对待,不再补评。

共青团山西药科职业学院委员会

2013年3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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