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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表彰2012-2013学年 “五四”先进集体和优秀个人的决定

作者: 时间:2013-05-06 点击数:

各分团委:

一年来,我院各级团组织和广大团员青年在院党委和上级团组织的正确领导下,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认真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紧紧围绕学院中心工作,结合共青团工作特点,求真务实、开拓创新,各项工作都取得了可喜成绩,涌现出了一大批优秀个人和先进集体。

为表彰先进,激发基层组织活力,激励广大团员青年勤奋学习、开拓创新、努力成长成才,为学院的发展和我院共青团事业再创佳绩,院团委决定在今年“五四”期间集中表彰一批先进集体和优秀个人。

经团支部民主评议、分团委审核推荐、院团委研究,决定授予制药工程系分团委、工商管理系分团委“五四”红旗分团委荣誉称号;授予高职300团支部等10个团支部“五四”红旗团支部荣誉称号;授予药学系分团委“组织建设优秀奖”荣誉称号;授予中药系分团委“校园文化建设贡献奖”荣誉称号;授予食品工程系分团委、器械工程系分团委“思想政治工作创新奖”荣誉称号;授予王晓梅等116名同学“优秀共青团干部”荣誉称号;授予佳宁等374名同学“优秀共青团员”荣誉称号;授予王玮宝等253名同学“优秀青年志愿者”荣誉称号;授予李莉等10名同学“社团活动先进个人”荣誉称号。

希望受表彰的集体和优秀个人谦虚谨慎,再接再厉,珍惜荣誉,从严要求自己,充分发挥先锋模范作用,在今后的学习和工作中取得更大进步。希望全院基层团组织和团员青年要以此次表彰的先进为榜样,勤奋学习,锐意进取,与时俱进,努力把学院共青团工作推上新台阶,为推动学院和谐健康发展做出应有的贡献。

共青团山西药科职业学院委员会

2013年5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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