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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庆国庆65周年系列活动的通知

作者: 时间:2014-09-23 点击数:

各分团委:

今年10月1日,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65周年纪念日。为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积极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激励广大团员青年踊跃投身全面深化改革、实现中国梦的伟大实践,院团委决定部署开展庆国庆65周年系列活动。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活动主题

庆祝新中国65华诞 青春践行核心价值观

二、活动时间

2014年9月中旬-10月

二、活动安排

1.开展主题团日活动。国庆节前后,各分团委要围绕“庆祝新中国65华诞 青春践行核心价值观”主题,在广大团员青年中,普遍开展一次主题团日活动。要通过学习座谈、交流讨论、征文演讲、文艺演出等青少年喜闻乐见的方式,增强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中国梦做贡献的自觉性和坚定性。

2.开展主题实践活动。要围绕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宣传教育,开展多种形式的活动,引导青年学生坚定理想信念,奋发学习成才。结合高雅艺术进校园活动,开展“颂歌献祖国”活动,释放青春正能量,唱响校园主旋律;要结合大学生暑期社会实践,开展“实践归来话成长”、“实践分享会”、“奋斗的青春最美丽”报告会等活动,传递青春正能量,托起美丽中国梦;要结合专业特色,组织广大青年志愿者走进社区,为社区居民提供安全用药宣传等志愿服务,促进社区建设,营造和谐氛围。

3.开展主题宣传活动。要组织开展好“我为核心价值观代言”等重点活动,引导广大青少年通过文字、图片、视频、动漫等多种方式,表达对核心价值观的理解感悟,表达对伟大祖国的热爱和祝福。充分发挥共青团微博、微信、短信、校园网、校园广播等系统平台作用,传递青年好声音,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4.开展其他形式的活动。各分团委可自行组织开展征文,书法、绘画作品展活动,见证祖国六十五年的成长足迹,以实际行动为国庆献礼。

四、有关要求

(一)征文、书法、绘画作品,每类作品,每个系至少上报3幅作品,院团委将根据作品数量及质量评选优秀组织奖1名,评选单项奖一等奖1名,二等奖2名,三等奖3名,优秀奖若干名。

(二)各分团委、学生组织要以积极热情的面貌投入庆国庆各项活动中,活动要贴近实际、贴近生活、贴近学生,在形式上为广大同学所喜闻乐见,能吸引学生广泛参与,在校内产生广泛影响。

(三)在活动过程中,各分团委要做好信息反馈工作,及时将活动进展情况报送至院团委;要充分利用校内的宣传栏、广播站和网站等媒体,积极做好各项活动的宣传报道,创造良好的活动氛围;活动结束后,要形成总结材料并上报。

2014年9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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