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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表彰2014-2015学年“五四”先进集体和优秀个人的决定

作者: 时间:2015-05-13 点击数:

各分团委:

一年来,我院各级团组织和广大团员青年在院党委和上级团组织的正确领导下,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按照团十七大和团省委十四大作出的工作部署,紧扣时代主题,牢记根本任务,围绕学院中心工作,求真务实、开拓创新,各项工作都取得了可喜成绩,涌现出了一大批先进集体和优秀个人。

为表彰先进,激发广大团员、团干部和基层团组织更加奋发有为、再创佳绩,院团委决定在今年“五四”期间集中表彰一批先进典型。经团支部民主评议、分团委审核推荐、院团委研究,决定授予谭晶娜等410名同学“优秀共青团员”荣誉称号;授予常佳敏等140名同学“优秀共青团干部”荣誉称号;授予孙娟等67名同学“优秀青年志愿者”荣誉称号;授予陈晓敏等9名同学“优秀青年标兵”荣誉称号 ;授予中药系分团委等3个分团委“五四红旗分团委”荣誉称号;授予高职372团支部等13个团支部“五四红旗团支部”荣誉称号;授予药院之声合唱团等5个社团“优秀社团”荣誉称号;授予赵勋等45名同学“优秀社团先进个人”荣誉称号。

希望受表彰的集体和个人珍惜荣誉,谦虚谨慎,再接再厉,从严要求,充分发挥先锋模范作用,在今后的学习和工作中取得更大进步。希望全院基层团组织和团员青年要以此次表彰的先进为榜样,勤奋学习,锐意进取,与时俱进,努力把学院共青团工作推上新台阶,为推动学院和谐健康发展和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建成富强民主文明和谐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做出应有的贡献。

附件:2014-2015学年“五四”先进集体和优秀个人名单

共青团山西药科职业学院委员会

2015年4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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