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校工作

关于2013年度学院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工作安排的通知

作者:组织人事部 时间:2011-06-09 点击数:

院属各部门、各单位:

根据山西省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厅山西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3年度全省高等学校专业技术职称工作的通知》(晋人社职字〔2013〕49号)精神,结合我院目前各专业技术职务系列岗位结构比例职数,提出我院2013年职称评审工作的安排意见。

一、今年与往年职称评审主要变化及强调之处

1. 取消内容:对年满40岁以上正常晋升副教授、年满45岁以上正常晋升教授未取得研究生学历或硕士以上学位的教师,如果教学、科研业绩突出,或是学校的骨干教师、优秀教师暂不要求必须具有研究生学历或硕士学位。

2.从2015年起对年龄为45周岁以下晋升副教授、年龄为50周岁以下晋升教授者要求必须具有研究生学历或硕士学位。

3. 从2014年起,申报教授答辩时须全部提供核心期刊论文,2篇核心期刊论文中:申报教学型、教学科研型教授的,答辩时须提供被CSSCI或中文核心期刊目录的国家级刊物论文1篇、2篇;申报教学科研型副教授,答辩时须提供2篇核心期刊论文,或1篇被CSSCI或中文核心期刊目录收录的国家级刊物论文。

二、学院专业技术岗位职数空缺情况

今年我院教师系列正高级岗位职数空缺2个,副高级岗位职数空缺17个,中级岗位职数空缺2个;辅系列高级岗位职数空缺0个,中级岗位职数空缺1个。

三、评审工作安排

(一) 按照省教育厅(晋人社职字〔2013〕49号)文件要求,我院将严格程序、对照条件、严格审核、公平公正地完成今年推荐申报工作;各部门要领会文件精神,积极协助组织人事部、申报人员做好各项工作;凡申报者要按今年评审要求认真做好准备,以确保职称申报工作顺利完成。

(二) 具体安排

1. 6月24日进行个人申报(含各系列高中初级),以部门为单位将个人申报情况汇总(申报序列、申报等级、申报专业),报组织人事部。

2. 6月25日-27日进行个人申报、量化考核。由各系部、各基层党组织、科研中心、教务处和组织人事部根据学院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办法(暂行)进行量化考核,并在量化考核表上签字。个人填写《山西省高等学校教师职务评审情况一览表》。由系部将个人量化考核表以及《山西省高等学校教师职务评审情况一览表》上交组织人事部。科研中心负责审核论文、论著和科研成果,核对检索页,在刊物封面上注明国家级刊物及根据,并在检索页和申报表加盖公章。教务处负责核对教师业务档案,并出具加盖公章的审核材料。

由部门将个人量化考核表(同时提供量化考核佐证材料复印件一份)、一览表等申报材料汇总后交组织人事部。

3.6月26日学院学术委员会对申报人员进行教学能力测试。

4.6月28日学院学术委员会评审,表决推荐人选;并在学院范围内公示推荐申报人员名单。

5.7月4日-7月5日申报人员在组织人事部通过《职称申报系统》申报职称,并打印《山西省高等学校教师职务评审情况登记表》(用A4纸打印);并将个人有关原始材料(如最高学历、学位证书,论文、教材、科研课题、所获奖项及荣誉证书等)报送组织人事部。

6.7月6日-7月10日公示申报人员材料。

7.9月1日组织人事部整理材料。

8.9月2日组织人事部报送材料。

四、报送材料要求

(一)有关报表

1. 申报教师系列:

(1) 申报者填写《山西省高等学校教师职务评审情况一览表》一式三份 (用 A4 纸打印并报送软盘 )。

(2)申报者下载并填写《高等学校教师职务任职资格申报表》,申报高级职务者一式四份,申报讲师者一式三份(规格为A4,正反双面打印)。

2. 申报辅系列:

(1)申报实验系列者填写《山西省高等学校实验人员职务评审情况登记表》一式三份(用 A4 纸打印并报送软盘)。

(2)申报者填写《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到组织人事部领取),申报副高职务者一式四份,申报中级职务者一式三份。

(二)晋升高级职务学术答辩书。

(三)学院学术委员会教学考察评价表。

(四)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证书原件和复印件。

(五)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和复印件。

(六)职称外语考试合格(成绩合格通知书)证及职称计算机考试合格证书(高级四个、中级三个模块)原件和复印件。

(七)现职务申报表、聘书或聘任文件原件和复印件。

(八)论文、专著、教材、专利、科研项目任务书和作为评审条件的奖励证书原件。 不作为评审条件的校内及其他有关奖项不在《评审情况一览表》中填写。

请将3-7项材料复印件装订成册报送学院组织人事部,联系人:李颖辉,联系电话0351-78206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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