领导信箱
首页 > 通知公告 > 正文

山西药科职业学院关于组织山西省2019年度执业药师继续教育培训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19-12-23  |  来源:本站  |  作者:继续教育部  |  浏览:

根据《关于印发<全国执业药师继续教育指导纲要>的通知》(国药协函〔2016〕5号)和《关于印发<执业药师继续教育管理试行办法>的通知》(国药协发〔2015〕8号)要求,按照山西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对2019年执业药师继续教育工作安排,山西药科职业学院决定开展山西省2019年度执业药师继续教育培训,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对象

未参加2019年执业药师继续教育执业中药师、执业药师(注:2019年之前取得资格)

二、培训目的和内容

培训目的:通过开展执业药师继续教育培训工作,强化执业药师药学服务理念,掌握开展药学服务应具备的法律、专业等方面的知识,以不断提高执业药师道德素质、法律素质、专业素质和人文素质,全面提升执业药师的整体水平。

培训内容:《关于印发<全国执业药师继续教育指导纲要>的通知》(国药协函〔2016〕5号)要求规定的课程。

2019年课程纲要如下:

执业药师继续教育内容应以药学服务为核心,以提升执业能力为目标,主要包括以下方面的内容:药事管理相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和规范性文件;职业道德准则、职业素养和执业规范;药物合理使用的技术规范;常见病症的诊疗指南;药物治疗管理与公众健康管理;与执业相关的多学科知识与进展;国内外药学领域的新理论、新知识、新技术和新方法;药学服务信息技术应用知识等。

根据2019年国家政策要求,培训内容为以下几方面。

(一)药事管理相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和规范性文件

重在强化和提升执业药师的法律意识、责任意识、自律意识及服务意识,确保执业药师具有依法执业的能力。

培训项目为:新药品管理法解读

(二)职业道德准则、职业素养和执业规范

重在培养执业药师高尚的职业道德,并能够更好地保护患者基本权利、尊重患者隐私;通过职业素养的提高,实现个人价值,进而提升职业形象,获得社会认同感;指导执业药师遵循有关规范开展具体的业务工作,规范执业行为,培养以患者为中心的药学服务理念,促进公众健康;确保执业药师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沟通能力及规范的服务能力。

培训内容项目为:

1.执业药师职业道德准则与适用指导;

2.药学服务礼仪。

(三)药物合理使用的技术规范

重在指导执业药师掌握药物合理使用有关的技术标准、应用原则,提升执业药师合理用药的能力。技术性规范分为:强制性技术规范与非强制性技术规范。主要培训学习涉及药品合理使用的技术性规范:

培训内容项目为:常见病合理用药指导。

(四)国内外药学领域的新理论、新知识、新技术和新方法

培训项目为:国内外药学领域的新理论、新知识、新技术和新方法

三、培训形式、地点和时间

培训形式:面授

培训天数:6天(含考核)

培训地点:太原市

培训时间:2019年12月底

四、考核办法及学分授予

1.考核办法

集中面授的学员由山西省药品监督管理局人事处统一组织考核,考核方式为试卷答题。

2.学分授予

完成培训内容,经考核合格者方能取得《2019年执业药师继续教育学分证明》。

五、报名方式

网络报名:参加本次培训的学员请将个人信息发送至sxzjysiy@163.com

内容包括:姓名、执业单位、取得执业药师资格证时间、本人联系手机号和执业药师资格证书照片

六、收费标准

270元/人(包含资料费),食宿自理。

七、联系方法

联系人:申老师

联系电话:0351-7820597

地址:山西药科职业学院(山西太原民航南路16号)

附件:《2019年山西省执业药师继续教育培训课程表》

山西药科职业学院

2019年12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