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山西药科职业学院2020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相关要求,为做好新冠肺炎疫情常态化防控形势下的2020年山西药科职业学院资格复审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资格复审人员、时间、地点
1.依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计划招聘人数3倍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资格复审的人选,人数未达3:1的按实有人数确定。资格复审人员名单详见附件1。
2.时间:2020年11月11日上午9:00—下午17:00。
3.地点:山西省太原市民航南路16号山西药科职业学院综合楼523室。
咨询电话:0351-7820622
二、资格复审应提交的材料
参加资格复审人员,须由本人按以下要求提供能证明符合岗位条件的证明、证件。
1.笔试准考证原件及复印件。
2.有效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
4.《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原件(学信网)。
5.视同为2020年高校应届毕业生的2018年、2019年国家统一招生的普通高校毕业生,还需提供户口、档案、组织关系等的存放证明(主要是档案存放证明)和个人未落实工作单位承诺书(附件2);已毕业的留学人员应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6.组织关系证明信等相关证件原件及复印件(党员身份证明材料须由党员所在党支部和上级党组织加盖公章)。
7.已就业的须出具单位同意报考证明(其中:机关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须出具所在单位具有人事管理职能的主管部门同意报考意见),未就业的需提供人事档案托管机构相关证明。
8.一寸红底照片6张。
三、注意事项
1.应聘人员毕业院校按照一级学科发放毕业证的,需提供学校出具的专业证明及在校成绩单原件及复印件。
2.进入资格复审场地须佩戴口罩,主动出示与报名使用一致的有效居民身份证、《准考证》、健康码、行程码,健康码不为绿码或行程码不为绿色的,均须提供复审前7日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无法提供的,不得参加资格复审。
3.证件(证明)不全或所提供的证件(证明)与所报岗位资格条件不符以及主要信息不实,影响资格审查的,取消该应聘人员参加面试的资格。
4.应聘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5.取得面试资格复审的人员确认放弃资格复审或资格复审不合格的,按照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3:1的比例依次递补面试资格复审人选,不足3:1的按实有人数确定。
6.面试及后续各环节工作请考生及时关注山西药科职业学院网站发布的公告。
附件1:山西药科职业学院2020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资格复审名单.xlsx
附件2:个人未落实工作单位承诺书.docx
山西药科职业学院
2020年11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