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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药科职业学院秋季学期开学教职员工返校告知书

发布时间: 2020-08-19  |  来源:本站  |  浏览:

全体教职员工:

根据山西省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和山西省教育厅相关文件精神,按照学院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工作部署和《学院秋季学期开学工作方案》要求,现对学院教职员工返校及做好疫情防控工作相关事宜告知如下:

本告知书所指教职员工包括:学院在编在岗、编外聘用、外聘教师、引进社会企业服务人员等。

一、开学前准备工作

1.返校时间(所有教职员工均须接到返校通知后方可返校)

1)8月30日社会服务人员返校(责任部门:后勤处 学生工作部(处)武装保卫部(处))

2)9月4日学院各部门、单位工作人员返校

2.宣传教育

1)返校前,教职员工在继续自学疫情防控、个人防护与消毒等知识和技能的基础上,要重点掌握学院发布的疫情防控期间相关教职工管理制度。

2)返校当日,各部门、单位负责人采用视频会议的形式组织所属教职员工集中学习学院疫情防控期间的管理制度和防控宣传知识。

3.返校要求

1)返校前14天内(8月21日-9月3日),教职员工原则上不离开学院驻地(太原市、榆次区),并自行进行健康监测,连续14天体温检测正常且无新冠肺炎任何症状,确保身体健康。经批准在开学前14日内有离返并行程记录人员,返校时需同时提交开学前7日内经当地有资质的机构开具的核酸检测阴性报告。

2)目前在国内中、高风险地区的教职员工,以及返校前14天有过上述地区旅居史的教职员工,返校前自行居家健康监测14天,并持有开学前7日内经当地有资质的机构开具的核酸检测阴性报告、健康绿码方可返校。

3)对于确诊病例、疑似病例、无症状感染者的密切接触者,要如实向学院报告,返校时除核酸检测阴性报告和健康绿码外,还需提供当地政府或社区出具的隔离观察14天证明。

二、返校工作流程

1.9月3日各部门、单位负责人在学院健康管理群内填报本部门、单位所属教职员工申报健康码、教职员工健康登记表及近14日体温检测情况,确定符合返校要求的教职员工方可通知返校上班。教职员工在返校报到途中要做好个人防护,全程佩戴口罩,尽量避免接触其他人员。

2.9月4日乘坐学院班车人员在西门下车;自驾车从东门入校,车辆进行消毒。所有人员进行体温检测(体温低于37.3℃方可进入校园)

工作人员:武装保卫部安排4名安保人员

3.9月4日教职员工将本人近14天的体温检测表、教职员工健康信息登记表交部门、单位健康管理员。省外返校人员、近14天内有离返并行程人员还需提交返校前七日内经当地有资质的检测机构开具的核酸检测阴性报告。

4.办公室内消毒、晨午检登记

各部门、单位疫情防控管理员统一领取室内消杀用品,组织所有工作人员按照要求进行办公室和办公用品消毒;按照学院晨午检要求登记工作人员体温,15:00前经部门、单位负责人签字后报医卫科王玉壁。

三、开学后校园管理

1.开学后,教职工进入校园需佩戴胸卡、出示健康码、进行体温检测,并逐一据实登记,无异常方可准许进入。教职工车辆由东门进出。

2.坚持签到制度和“日报告”、“零报告”制度,教职工实行每日体温晨午检制度和登记报告制度,每天7点至8点、12点半至13点进行自我体温检测,并如实登记。如发现异常,立即报告。对缺勤教职工要落实病因追踪记录制度和返岗证明查验制度。

3.职工食堂延长售饭时间,实施错峰就餐,建议教职员工使用自带餐具,带头执行厉行节约反对浪费要求,在刷卡购餐后单独回办公室或宿舍分散用餐。严禁教职员工在校外就餐。

4.教职员工在校期间出现发烧、咳嗽或其他身体异常情况的,第一时间报告学院医卫科,同时按照程序及时报告相应负责部门及人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