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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省第十八届职业院校技能大赛高职组中药传统技能、药学技能、药品生产赛项合作企业遴选的公告

发布时间: 2024-09-14  |  来源:本站  |  作者:教务部(教师工作部)  |  浏览:

各有关企业:

山西省第十八届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中药传统技能、药学技能、药品生产赛项将在山西药科职业学院举行,根据山西省教育厅关于印发《山西省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企业合作工作指引(试行)》的通知(晋教职成函〔2022〕88号)要求,经研究,决定面向全国开展赛项合作企业遴选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赛项基本信息

赛项名称:中药传统技能、药学技能、药品生产

赛项组别:高职(教师组、学生组)

二、大赛合作企业的基本条件

(一)独立法人企业。合作企业须是独立法人,能够提供赛事活动或赛项所需的货币、实物或服务。

(二)企业类型。合作企业须注册3年及以上,具有广泛、深度的校企合作基础,原则上是生产性、服务性实体企业。

(三)企业社会声誉。合作企业应有良好的社会声誉,在近三年参与全国全省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中,没有违反合作协议和大赛制度等行为。

三、大赛合作企业的权益

合作企业享有大赛赛项企业名称冠名权,并享有使用山西省职业院校技能大赛****赛项品牌进行有限宣传的权利,包括经赛项执委会同意,在所属行业内使用“山西省第十八届职业院校技能大赛****比赛”标志和称谓的市场营销权、提供产品和服务、媒体和公关活动、广告和展示机会、活动优先合作、现场接待、荣誉待遇等。

四、递交材料时间及要求

凡有意愿申报本赛项合作企业的单位,请填写《合作企业基本情况表》,并于2024年9月20日17:00前将情况表电子版(盖章后扫描为pdf格式)发送至指定邮箱,逾期未报送的,将不予受理。

联系人:李慧博

联系电话:13453142061

邮箱:sxykzyxyjwc@163.com

五、评审及公示

(一)为保障遴选工作的公开、公平、公正,学院将成立专家组,对提出申请、符合准入条件的企业进行评审。

(二)学院纪检部门全程监督评审过程。

(三)评审结果经学院党委会研究决议通过在学院网站公示。


附件:合作企业基本情况表

 附件:合作企业基本情况表.doc

 

山西药科职业学院

2024年9月13日